海关规定
1、盗版着作物品不准携带入境。即使是合法着作如图画、录音带、计算机软件、美术品等。严禁携带麻醉剂、毒品、色情书刊及武器等。
2、在泰国购买体积较大需特别包装之佛像、古董、艺术晶(小型纪念品除外),一定要先向有关主管机关或商店取得输出许可证明,以便在离境时提交海关检查。
3、泰国曼谷机场内行李转盘附近装有蓝色免费电话,遇有突发状况可利用电话与外界联络。
4、即使是同团队友、领队或导游提出之要求,亦不应受托带行李,以防因挟带如毒品、枪械等违禁品,触犯法律。
5、携带酒类不可超过一公升,任何含有酒精成分,不管固体或液体,或调和后会变成含酒精成份的物质。
6、一般香烟不能携带超过200根,雪茄、烟草,不管是抽的、嚼的,则不得超过500公克。
7、携带泰铢入境泰国没有金额限制,出境则不得超过5万泰铢。携往缅甸、寮国、柬埔寨、马来西亚、越南,不得超过50万泰铢。
8、携带任何外币入出境泰国,加总超过两万美元则必需申报。
注意
·酒类及香烟都是控管物品,旅客如果携带超过以上规定数量又无法出示合法许可证明,所携带物品将遭举报并全数没收,并处以罚锾。
·烟类物品超过500公克且没有税条者,每条罚款4,675泰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