离沈雁冰先生故居不足百米的地方,有一处大家的庭院,规模远远超过了沈宅,其大厅中高悬一幅官员的画像,其人身着清朝官服,顶戴花翎一应俱全,俨然当朝一品的样子。这里就是夏同善旧宅地。夏同善本是浙江钱塘人(今杭州市),夏自幼丧母,后其父续娶之女为桐乡乌镇人。继母婚后对夏同善关怀备至如同己出,在夏同善幼年读书之时,杭州城里其热无比,因此年年夏天他便到乌镇读书,年深日久乌镇就成了夏同善的第二个故乡了。旧宅地实为夏同善外祖父家,因感激母亲及外祖父一家,甚至连皇上御赐的“翰林第”匾额都悬挂在外祖父家的厅堂之上,可见其感激之情。夏同善因审理江南四大奇案《杨乃武与小白菜》一案而名留青史,《杨乃武与小白菜》一案昭雪后,杨乃武虽然已是举人但从此终生不第,以悬壶济世度过了余生。而小白菜葛秀姑却来到了桐乡的乌镇,来到了夏同善的外祖母家,为报答夏同善的救命之恩,情愿为他叠被铺床,侍奉晨昏三月有余,然后到乌镇的一个尼姑庵削发为尼。至今在旧宅地内还有一个犹如天井一般的白菜楼,就是当年小白菜居住的地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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