突尼斯签证须知
(1)申请人近期彩色证件照片2张;
(2)申请人填写签证申请表2张并签名,须打字填写或用大写字母填写正反两面;
(3)申请人护照有效期不少于3个月;
(4)中国派出单位出具的有关出国原因和期限的文件;
(5)突尼斯方面邀请函;
(6)在突尼斯期间食宿行费用支付证明;
(7)普通签证收费80元人民币;
(8)建议至少提前3周或更早时间提出申请。
突尼斯共和国大使馆
大 使:穆罕默德·萨赫比·巴斯里(MOHAMED SAHBI BASLY)
办公处:三里屯东街1号
Chancery:№1, San Li Tun Dong Jie
电 话:65322435
传 真:65325818
电 传:22103
E-mail: at_beijing@netchina.com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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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驻突尼斯的外交机构